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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城农贸市场建设和改造提升实施方案
2018-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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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城农贸市场建设和改造提升实施方案

阜政办秘〔2018〕63号 关于印发阜城农贸市场建设和改造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

颍州、颍东、颍泉区人民政府,阜阳经开区、阜合现代产业园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阜城农贸市场建设和改造提升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阜城农贸市场建设和改造提升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改善阜城农贸市场购物环境,加大文明城市创建力度,提升城市文明形象和市民生活质量,助推现代化大美阜阳建设,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五大发展理念,按照商务部《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和文明城市创建要求,大力改造提升现有菜市场、新建配套菜市场、淘汰露天菜市场、取缔骑路菜市场,全面建成标准化农贸市场,实现城区农贸市场形象统一、环境整洁、布局合理、功能完善,并建立常态高效管理机制,着力打造“15分钟便民生活圈”。

二、目标任务

实施阜城农贸市场建设和改造提升计划(2018-2020年),统一标准、分步实施,进一步规范农贸市场的建设、改造与管理。2018年4月-2019年9月为阜城农贸市场改造提升阶段,力争全面完成现有农贸市场改造提升;2019年10月-2020年10月为阜城农贸市场标准化创建阶段,大力推动农贸市场标准化示范建设。三年内计划共改造提升和新建农贸市场31个(改造提升16个,拆迁重建10个,新建5个),面积共计11.4万平方米(见附件)。其中,颍州区改造6个,拆迁重建1个;颍东区改造3个,拆迁重建2个;颍泉区改造3个,拆迁重建6个,新建3个;阜阳经开区改造3个,拆迁重建1个;阜合现代产业园区改造1个;市城南新区新建2个。2018年、2019年、2020年新建和改造提升分别为14个、11个、6个,分别占任务总数的45%、36%、19%,力争提前完成序时进度。

三、基本原则

(一)部门协作、属地管理。阜城农贸市场建设和改造提升由市政府统一主导推动,市直有关部门根据工作职责,认真落实指导、监管、扶持等措施。阜城三区政府和阜阳经开区、阜合现代产业园区、市城南新区管委会负责本辖区农贸市场建设和改造提升工作的组织实施、监督管理。

(二)分类实施、分批推进。改造升级主要任务是,通过完善硬件、健全配套设施、落实长效管理机制等措施补齐短板,打造标杆,特别是中心城区农贸市场改造要高标准、严要求,发挥引领示范作用。新建扩建主要任务是,根据市区农贸市场布局规划,在原址扩建、异地移建或新建一批标准化农贸市场。取缔关闭主要任务是,对严重影响交通和城市环境,存在较大安全隐患,规模小、档次低、功能差且不符合农贸市场规划布局要求的,予以关闭拆除,符合规划的“拆一建一”。

(三)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本着“谁投资、谁受益、谁管理”原则,推动现有26个农贸市场的改造提升及拆迁重建,并积极开展标准化示范建设。市、区政府和相关园区管委会通过“以奖代补”方式,引导农贸市场主办者投入改造提升资金。同时,按照市场运作规则,招引行业领军企业,鼓励社会资本通过出资入股、收购股权、股权置换等方式,参与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及经营管理。

(四)统筹协调、全面提升。改造提升和建设要与周边小街巷改造统一规划、同步建设,实现场内场外环境同步改善,硬件设施和软件管理同步提升。以改造大棚农贸市场为重点,严格改造提升标准,完善配套功能、健全管理制度,全面提高市场建设发展和运营管理水平。

四、政策措施

(一)加大财政支持。对经相关部门联合验收合格的标准化农贸市场,市财政按照审计决算投资额的30%、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给予出资方一次性奖补。属地区政府和相关园区管委会配套奖补金额不低于市财政标准,最高不超过150万元。

(二)保障建设用地。国土、规划等部门要按照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规划要求,加大对农贸市场建设项目供地的倾斜。支持利用符合条件的公共绿地、公园、游园等地下空间和企业废弃厂房、仓库及空闲用地建设农贸市场,并开设农户免费进场销售自产农产品专区。

(三)落实优惠政策。落实国家、省、市对农贸市场的相关扶持及减免政策,阜城三区政府和相关园区管委会要制定出台农贸市场改造升级的配套优惠政策。市直相关部门和属地区政府或管委会要按照“一事一议”方式,开辟农贸市场改造提升“绿色通道”,简化审批程序,缩短办理时限。对引入专业化运营企业出资改造并经营管理的农贸市场,按照当地招商引资项目给予一定年限的租金、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阜城农贸市场建设和改造提升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分设综合协调组、规划审核组、建设指导组、运营管理组、环境整治组和督查审计组六个工作机构;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听取阶段性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农贸市场建设和改造提升工作涉及的重大问题。建立督导考核机制,市政府将阜城农贸市场建设和改造提升工作列入市直有关单位、阜城三区政府和阜阳经开区、阜合现代产业园区、市城南新区管委会社会管理和文明创建工作年度考核内容。

(二)强化属地责任。阜城三区政府和阜阳经开区、阜合现代产业园区、市城南新区管委会是实施农贸市场建设和改造提升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成立相应组织领导机构,研究制定本辖区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方案,明确责任,细化分工,扎实组织推动农贸市场建设、改造提升等工作。

(三)强化规划引领。农贸市场规划布局和建设管理既要符合商务部《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和文明城市创建标准,又要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城市公益性公共设施规划及城市商业网点专项规划要求。标准化农贸市场的选址及设计需充分征求辖区有关部门和群众意见,按规定程序审批。

(四)强化社会宣传。农贸市场建设和改造提升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系统工程,牵涉面广,政策性强,阜城三区政府和相关园区管委会要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加强宣传,提高市民知晓率,了解居民和市场经营者的合理诉求。要加大对马路占道市场的清理力度,引导经营户迁入标准化农贸市场经营。

(五)强化长效管理。农贸市场日常管理由市场产权人负责,可采取统一管理、自主管理、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管理等模式。新建和改造后的农贸市场,不得擅自改变建设改造时确定的市场布局和功能,不得擅自变更经营用途。要提高农贸市场管理信息化水平,增强农副产品追溯、商品价格、快速检测信息公示等服务功能,探索建立直供直销、网上订购、连锁配送等模式。要加强建设资金管理,确保资金用到实处,防止出现借市场改造提升为名套取财政资金的问题。阜城三区政府和相关园区管委会负责督查本辖区农贸市场管理工作,建立长效机制,并在人力、物力和财力方面予以保障。市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加强对农贸市场管理工作的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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