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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州市中心城区农贸市场三年改造建设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
2020-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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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保证“菜篮子”商品质量为核心,以提高人民群众生活品质为目标,坚持“便民、利民、为民”,彰显市场公益属性,进一步加强中心城区农贸市场基础设施建设,着力解决建设及配套滞后、管理层次不高和脏乱差等问题,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

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州市中心城区农贸市场三年改造建设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 

漳政办〔2018〕6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州、常山、古雷开发区管委会,漳州台商投资区、漳州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漳州市中心城区农贸市场三年改造建设实施方案(2018-2020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漳州市中心城区农贸市场

三年改造建设实施方案(2018-2020年)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2018年为民办实事工作的通知》(漳委〔2018〕1号)和《关于加快城乡民生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漳委发〔2017〕20号),为进一步改善中心城区农贸市场购物环境,规范市场秩序,繁荣市场经济,提升城市形象和市民满意度,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保证“菜篮子”商品质量为核心,以提高人民群众生活品质为目标,坚持“便民、利民、为民”,彰显市场公益属性,进一步加强中心城区农贸市场基础设施建设,着力解决建设及配套滞后、管理层次不高和脏乱差等问题,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

二、实施范围

芗城区、龙文区、漳州台商投资区、漳州高新区规划范围内政府定点配套的农贸市场。

三、实施目标和时间安排

1.实施目标。根据《漳州市中心城区农贸市场改造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用三年时间加快完成对中心城区农贸市场的改造建设,进一步提升全市农贸市场的环境设施和管理水平,建设改造后的市场必须是室内市场,有符合标准的人防、物技、技防及消防设施,且达到四个目标:硬件设施规范、齐全、标准统一;档口经营整洁、有序、分类科学;环境卫生干净、亮堂、全天保洁;公共服务公开、便民、管理规范。同时结合在我市开展标准化农贸市场争创活动,全面提升城市品质和居民生活质量,实现农贸市场硬件设施和管理服务的新跨越,力争“标准化农贸市场”的占有率在三年内达到80%。

2.时间安排。分3年实施,2018年重点在芗城区和龙文区新建农贸市场 3个、改造农贸市场4个,力争建设1-2个规范化的农贸市场作为标杆,2019、2020年度参照“行动计划”制定中心城区改造建设的目标项目数,2020年改造建设基本完成。

四、组织实施

为加强工作领导,成立漳州市农贸市场规划改造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吴卫红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黄佳生  市政府办副主任

曾建新  市商务局局长

曹  阳  市城乡规划局局长


成  员:李浩添  市卫计委副主任

林远鹏  市城乡规划局副局长

池  毅  市文明办副主任

张海鹏  市财政局副局长

张永金  市住建局副局长

施文旭  市质监局副局长

吕  辉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食品

安全总监

赖云明  市物价局副局长

吴加和  市海洋与渔业局调研员

黄添武  市国土局副调研员

叶绿保  市农业局副调研员

沈振福  市工商局副调研员   

蔡水金  市城管执法局副调研员

林水福  市商务局副调研员

陈满载  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副支队长

王龙灿  市公安消防支队副支队长

黄艺群  芗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卢  坚  龙文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黄天寿  漳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副调研员

陈六郎  漳州高新区管委会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调研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市商务局,负责日常工作,主要有:制定发布全市有关农贸市场规划、改造、相关政策、方案;按年度分区下达2018-2020年工作任务;负责牵头督促、协调解决农贸市场改造建设中的具体工作,确保中心城区农贸市场改造建设工作达到预期目的。

五、工作要求

1.统一认识,合力推进。各级各有关单位要统一认识,加强领导,把农贸市场改造建设作为一项“民心和民生工程”,列入年度重要工作目标列入绩效考评内容。有关职能部门要建立月工作例会制度,明确责任,分解任务,落实措施,紧密配合。各责任主体要根据领导小组下达的任务和标准,认真做好实施工作。

2.加强保障,健全制度。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靠前服务,加强指导,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共同研究制定《农贸市场改造建设项目考核评分办法》《漳州市中心城区农贸市场改造建设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漳州市农贸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漳州市标准化农贸市场创建实施方案》等相应配套措施,加大监管,确保农贸市场改造建设工作按程序、按进度、高质量、高标准完成。同时,加大对周边“占道经营”的整治力度,逐步取缔“马路市场”,保障农贸市场健康发展。

3.节约资源、科学规划。农贸市场改造建设要因地制宜,统筹发挥公共服务功能,坚持实用、耐用、节约、环保、适度超前的原则。从市场实际出发,充分考虑群众需求,科学制定改造建设方案。提升改造期间,要制定科学的临时搬迁、过渡方案,保持市场正常营业。

4.积极引导,确保稳定。农贸市场改造建设工作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要切实做到不因改造建设增加群众负担、哄抬摊位租金,做到少扰民、不扰民。农贸市场业主要向周边居民和市场经营户宣传改造建设的目的、意义,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责任单位要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加强货源组织调运,确保改造提升期间“菜篮子”商品正常供应。改造建设期间及改造建设后,要保持农贸市场摊位租金的稳定,其硬件设施及经营管理情况将列入“漳州市创建标准化农贸市场”的评比内容。

5.加强管理,形成长效。坚持一手抓改造一手抓管理。改造提升期间,农贸市场各项管理工作不能放松、简化。要进一步探索科学化、高效化的运营机制和管理模式,加强对农贸市场管理人员和市场经营户的培训,增强管理人员和市场经营户的职业道德和文明经商意识,营造规范有序、群众满意的市场经营环境。

除中心城区外的其他县(市)、开发区农贸市场改造建设参照此方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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