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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三部门联合印发方案 推动食品安全公益险全面覆盖
2020-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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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2021年12月底,浙江省全省各设区市将学校及公办幼儿园食堂、养老机构食堂、农批农贸市场、农村家宴放心厨房等食品安全重点领域,全面纳入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公益险范围,实现全覆盖。

浙江三部门联合印发方案
推动食品安全公益险全面覆盖


信息来源:中国质量报
  
  浙江省食药安办、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浙江银保监局3家单位近日联合印发《浙江省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推进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到2021年12月底,全省各设区市将学校及公办幼儿园食堂、养老机构食堂、农批农贸市场、农村家宴放心厨房等食品安全重点领域,全面纳入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公益险范围,实现全覆盖。

  《方案》在建立工作管理机制、推动公益险全覆盖、推进商业险提质增效等方面,设立了明确的时间线,对工作内容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这对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新型食品安全保障体系,有效降低食品安全风险,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将发挥重要作用。

  《方案》明确,到2021年3月底,部分设区市完成组建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运营中心,并建立相关管理制度。到2021年9月底,全省所有设区市完成组建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运营中心,并有效运作。推动学校及公办幼儿园食堂、养老机构食堂、农批农贸市场、农村家宴放心厨房等食品安全重点领域纳入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公益险范围。学校、食材供应商实现商业保险全覆盖。各设区市建立起一支食品安全风险管理队伍,构建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到2021年12月底,各设区市将学校及公办幼儿园食堂、养老机构食堂、农批农贸市场、农村家宴放心厨房等食品安全重点领域全面纳入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公益险范围,实现全覆盖。积极引导重点食品生产企业、大中型商超、大中型餐饮服务企业、中央厨房、集中配送单位、商业综合体等食品安全风险较高的领域参保商业险,加快将各类型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纳入参保范围。

  据悉,2015年,浙江省出台《浙江省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要引导保险机构建立保险事前事中事后服务体系,提升风险管理能力,积极发挥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社会管理功能。5年来,全省将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作为社会共治重要内容,围绕事前、事中、事后服务体系,推出“六个一”(建立一支专兼职技术服务队伍、提交一份风险评估报告、开发风险管理平台并建立一个风险数据库、第一时间参与应急救助、制定一套简易理赔程序、设立一个公益资金项目)工作举措,收效显著。

  浙江省市场监管部门在推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过程中,主动作为,发挥了积极作用。通过督促引导各地使用规范性合同文本,督促引导各地建立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公益资金项目,督促引导各地研究制定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报告示范文本,强化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事前风险检查工作,推进风险评估报告规范化、专业化。

  经过5年实践,浙江省各市县积极推动食责险扩面提质,保费收入累计已突破亿元,位居全国首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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